纳入金融监管,私募基金走上中国金融大舞台
   2019-01-08 14:52:16

2018年,是一个足以写入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编年史的年份。

五一前夕,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私募基金原本的边缘者身份因此得以改变。

新规出台月余,各方针对资管新规的解读仍热度不减。而梳理各方观点之后你会发现:与或被限制、或被叫停的传统金融领域相比,原本处于金融市场边缘地位的私募基金,则因新规而站到了金融舞台上,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与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同台竞技,成为本次资管新规下的一大受益方。

从边缘化,到走上中国金融大舞台,成为其中的一个“角儿”。资管新规加持之下的私募基金进阶之路日渐清晰,同时也任重道远。

纳入金融监管地位获确认私募基金:一个新时代到来了

“对于私募基金行业来说,资管新规的出台,不仅意味着一个资管新时代的到来,也意味着私募基金行业迈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接受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的大徐,提到资管新规对行业影响时这样表示。

“对私募基金来说,最大的变化是,我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与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同台竞技。”大徐入行4年多,现在负责某私募机构的市场营销工作。与银行、证券、公募基金等传统金融行业的从业者相比,私募基金从业者在公众眼中一直保持着一定的神秘性,不做公开宣传,很少在媒体亮相,即便自己也认为资管新规让私募基金获得了明确的身份,还是很低调。

“其实,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的规定条款并不系统,而是分散在整份文件的14处。但即便如此,对私募基金来说,也意味着一场华丽转身。”大徐说,对私募基金业最大的利好来自于第二十二条:资产管理产品可以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受托机构可以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他解释说,资管新规限制资本市场的多层嵌套行为。该条款明确规定,多层嵌套规定为一级,且私募基金能够接受所有私募形式的资管产品委托。这意味着,以后私募基金不需要通过券商或信托的渠道,与银行私募资管产品对接了,而是可以直接与银行对接,这不仅节约一笔通道费用,更重要的是规范层面的明确和许可,让私募基金获得了与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同台竞技的机会。

此外,第三十条还规定: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央行的解读,这里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基金的发行和销售。

“这意味着,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私募基金,已成为监管部门特许的金融机构。私募基金的金融机构地位得以确认,其公信力将大大加强,在后期开展资管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时,将更加便利。”大徐分析说,资管新规进一步规范了私募机构的经营行为,更有利于推动私募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有利于行业的做大做强。

业务类型更明确私募股权将助力“双创”发展

来自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数字显示,截至2018年2月底,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含创投基金)管理规模已达72719亿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股票及混合型基金的管理规模分别为26021亿元、28780亿元。对此,业内人士认为,私募基金在国内的发展历史并不长,能够得到如此迅猛的发展,主要得益于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近年来政府提出的“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为私募股权投资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量。

如今,随着资管新规出台,私募基金能够从事的具体业务类型更加明确。资管新规的第十条规定: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权益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鼓励充分运用私募产品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第二十一条,则明确了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三类私募产品。

“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该条款意味着对私募基金行业相对专业化的业务分工格局被进一步强化。”大徐分析说,目前,公募基金不能投资于未上市股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合同约定主要投资于已上市股票,而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股权,属于另类投资范畴。

一方面,纵观目前市场上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会发现,首先,其相关资管产品需要配置一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其次,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本身也需要投资于未上市股权。无疑,这庞大的市场需求都将成为未来私募股权基金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的基础,进而为私募股权基金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资管新规针对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权益的明确,将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通过私募股权基金的方式,进入实体经济,用于促进创新和创业,进而推动“双创”大背景下的中小企业发展。

想从银行柜台购买私募基金?

专家:投资风格不同还需再等等

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市场地位的进一步明确,私募基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将更加直接、便捷,这必将反过来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壮大。那么,具有一定资金积累的投资者,今后是否就可以在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投资购买私募基金产品了呢?

对此,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了多家银行个金业务的负责人及私人银行部。综合来看,目前,在银行投资私募基金产品理论上可行,但实际上,或许还需要再等一等才能实现。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确实有利于私募基金的发展。”交行河南省分行个金部副总经理张钊分析说,一方面,资管新规打破刚兑,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短期理财产品锐减,原本投资于此类产品的资金会有部分流出,私募基金可能会成为这些流出资金的承接方之一。另一方面,银行理财产品中原有的固定收益产品将向净值性理财产品转型,而净值计算就会有波动、有亏损,长远来看,这将提升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能力,利好私募基金的发展。

张钊分析说,资管新规指导意见出台后,各方金融机构都在学习理解中,目前对部分条款可能还未形成一致看法。

比如,资管新规中合格投资者的门槛为:第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第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第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这与此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门槛、各银行私人银行部对投资者的门槛都有不同。因此,对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方面,目前市场各方仍有困惑,比如“两年投资经验”如何认定,还需进一步明确,因为从实际情况看,客户对投资之前还需要提交家庭资产证明和本人收入证明的做法,会有一些排斥。而究竟如何协调,要等后期具体的细化条例出台。

而按照银行客户分层分级管理的要求,目前,银行的中高端客户群中尤其是私人银行的客户群,才可能接近资管新规中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要求。私募基金的投资风格为高收益对应高风险,银行理财的投资风格相对偏稳健,私人银行的高端客户对此是否接受,银行还需要进一步考量、确认。因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原则,短期内银行可能不会贸然推广此类理财产品。

从边缘化,到进入中国金融大舞台,成为其中的一个“角儿”,资管新规加持之下的私募基金进阶之路日渐清晰,同时也任重道远。

“新时代的大门已经打开,未来的广阔天地属于每一个私募行业的奋进者。”大徐说,2018年,对于私募基金行业来说,仍是一个值得写入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编年史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