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后资管业务发生了什么变化?
   2019-01-08 14:37:40

资管新规已经颁布一月有余,就像在平静的湖中心丢入一个石子,涟漪不断。相信大家都参加了不少资管新规的解读和培训,也读了不少有关资管新规的文章,可能还会是一脸懵逼。理论分析是一套,业务实践是另一套,如何把资管新规的要求与业务紧密结合才是王道。


正值我国资管业乃至金融业大变革时期,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与大家共勉。


关于资管新规后的几点感受!


近期跟同业交流,综合部分媒体的内容,为大家盘点和梳理下各类资管机构在资管新规后各类资管机构都在围绕资管新规忙些啥。总体感受是:


第一,期盼实施细则早日到来。资管新规很多规定都是原则性的,具体落实确实存在很多困难,诸如估值、合格投资者认定、部分特殊业务的适用、存续项目的刚兑等方面。由于没有具体的指导,虽然资管新规已颁布,但是各个资管机构在面对资管新规则是不同的态度,有的合规觉悟高的,比照新规将能够执行的落地执行,而其他资管机构则认为实施细则没有落地,仍然按照以往业务实践继续操作。实际上,在实施细则出台前,是大家最迷茫、业务操作最混乱的时期,这个时期越长,有可能累积新的业务,这就需要相关监管部门针对资管新规的实施给与一定窗口指导。


第二,资管行业发展的未来不确定性仍很大。资管新规部分树立了资管行业的新市场规则,打破原有的市场结构,这也给更多机构以重新争夺市场份额和占据有利市场地位的机会,当然也有部分机构可能因为不适应新的市场环境而驾鹤西去。当然,占有资管业务核心资源的机构一定在这场新的竞争中不会差,诸如银行资管机构资金端和资产端都占优,公募、保险机构投研、投资管理都有主动管理能力,信托在另类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各自管机构需要加强战略布局,抢占先机。


第三,现有监管与资管新规有效衔接的方式。在与同业交流的时候,现有资管与资管新规如何衔接也是个经常聊到的问题。如果现有监管没有,而资管新规有规范,那肯定按照资管新规来;如果现有监管政策标准低于资管新规,那也得按照资管新规来;但是如果现有政策要严于资管新规,那么这是执行资管新规还是执行原有监管政策。由于资管新规仅是原则性的,监管部门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可能考虑到自己监管资管领域的特点,继续实施更严格的举措,诸如近期媒体报道的部分地方证监局的要求就是原有监管政策更严格的,依照原有监管政策执行。那么会有人问道,资管新规本身就是要拉平个资管领域的差异,如果执行更严格的监管举措,是否属于违背资管新规的制度初衷?个人觉得,不要把资管新规的精神延伸过多,而且监管部门有其实施监管政策的初衷。


第四,资管新规适用范围是否存在套利空间。有人觉得ABS、养老金不受资管新规政策要求,是个避开严监管的好业务,但是这些业务本身既具有特殊性而且相关业务规范也较充分,监管政策制定不会有意制造空白之地或者套利BUG。当然,对于信托而言,这个问题业很复杂,从资管新规对于资管业务的定义看,其对于资金信托还是财产信托都应该适用,但是从其内容看,其更多是适用于资金信托。所以,我认为市场上认为家族信托等之类的信托业务不在资管新规的规范范畴内,可能存在误读,至少所有资金信托都应该在资管新规的适用范畴内,财产信托中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该也在资管新规的规范范畴内,而对于高净值客户委托的房产等财产进行专业管理的财产信托,与现有资管新规并不相容,应该有其他管理规范进行监管。


第五,资金端偏紧,尤其是委外没有钱。过往无论是通道业务还是委外业务都是围绕银行理财资金展开。现在银行理财调整资金池,加之严监管,现在通道业务需求和外委需求都持续减少,存续委外业务也有减少,资金端的压力除银行理财之外的其他资管领域都反映的特别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么继续等死,要么开辟新路,建立自身的直销渠道,对于资金端的经营模式必须打破对于银行的依赖,虽然乐观预期未来银行理财外委需求仍存在,但是谁又能说那时候监管政策会有什么新的要求。


第六,寻找不到业务方向,挣钱更难了。资管新规对于通道、配资、委外等业务形成较大冲击,加之股市、债市趋势并不是明朗,很多资管伙伴发现业务比以往更难多了。都说年年难过年年过,但是今年为何比以往更难过!


银行理财:大船慢掉头,自立门户忙!


根据监管部门信息,目前正在抓紧制定银行理财监管办法,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但是银行资管子公司相关监管制度仍未有相关信息。


银行理财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净值化改造以及原有资金池运营模式的改造,从目前看,银行存续理财产品发行明显长期化,非标投资缩减,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存量产品,在资产到期后不能够投资新资产。而对于符合资管新规的新产品而言,采用比较基准收益率替代预期收益率,产品进行净值化运作,期限仍以短期为主。由于新产品涉及整个银行理财运行的较大调整,因此需要改造业务运行系统。


根据资管新规,银行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需要设立资管子公司,目前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的银行有近10家,据了解各银行都在调研公募、保险资管机构,寻求投研体系经验,也有银行聘请外部咨询机构,在进行资管子公司的战略定位、架构设计等详细事项的研究。不过值得关注的是,一方面,四大行一直按兵不动,虽然其理财业务规模更高,相关投研能力也较高,反倒是股份制银行最积极,这可能说明了设立资管子公司涉及的内部利益关系,并不那么简单。另一方面,市场对于资管子公司的监管政策、经营范围等监管方向非常期待。但是整体看,有能力设立资管子公司的银行不会太多,银行理财业务进入加剧分化的状态,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剧,如果单纯定位于类货币基金,那么银行理财收益率与未来存款利率的差距必定比现在要低很多,部分中小银行不发展银行理财业务,也可以实现增强吸储的能力。


信托:去通道压规模,回归本源是正途!


监管部门并没有对信托后续的资管新规实施细则进行过多的信息披露,即便是6月6日发布了有关行业发展的长篇新闻宣传稿,其中也只提及了“对标资管新规、统一监管标准”,而且市场传言参与资管新规制定的人员中并没有具体信托监管部门的人员,这确实就很尴尬了。所以与银行理财相比,信托的实施细则更是遥遥无期的感觉,而且是制定全新的监管制度还是对于已有的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仍存在不确定性,不过后者可能性更大,也更具有更操作性。


从具体实践看,监管部门已经针对信托业务发展中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落实资管新规的重要要求,一是去通道,恐怕没有资管新规,信托也得去通道,因为信托人太勤奋了,在整个资管业都在自我反思的时候,不合时宜的冒进,必将招来更严格的监管,中国经济都不追求高增速了,开始高质量发展了,信托为啥还那么热衷突出规模至上?行业巨头都2万亿元了,如果后续通道业务增量跟不上,到期密集清算那就是断崖式下跌。二是清理结构化产品,资管新规统一了结构化产品的要求,这也使得很多利用信托通道进行高杠杆配资的股票后期难以续作,在股市不景气的大背景下,更容易闪崩。三是整改资金池,虽然99号文要求清理非标资金池,但是由于资管新规有了明确要求,那么年初监管部门也是下达了具体要求,必须在2020年前完全清理掉非标资金池。


由于其他资管新规的相关要求并没有再具体的监管指导,目前各家信托公司再落实资管新规要求方面积极性差异较大,有的信托公司已开始严格比照资管新规要求,开始落实合格投资者认定、变更预期收益率为业绩比较基准等,个别信托公司已开始研究非标业务净值化管理的操作。


保险资管:喜迎发展好时代,机构个人齐营销!


目前监管部门并没有关于保险资管实施细则的相关信息。


保险资管一直以来都以受托管理保险资金为主,其他第三方资金也主要是银行等机构资金,此次资管新规对于保险资管的影响并不是很大。从目前看,一方面是保险资管承接了部分银行理财的委外业务,目前在银行理财调整业务模式的大背景下,新增委托资金难,而存续的委托资金到期也很多收回。另一方面,在资管新规限制非标投资的要求下,保险债权计划备案、发行难度都有较大,备案量也有明显下降。


不过,资管新规并不适用养老金业务,部分保险资管机构或许可能会加大相关业务的投入营销和投入力度。同时,保险资管目前主要面向机构资金,未来可能逐步通过公募基金等业务模式不断涉入个人资金领域。


证券期货资管:存量整改已开始,新增合规主动化!


证监会在落实资管新规方面进度较快,根据媒体报道,各地地方证监局已经下达落实资管新规的整改要求,要求“存量产品不得新增规模,新开站投资活动要合规”,要求于6月25日前上报业务整改方案,并抄送基金业协会。自2018年8月起,每月月初上报整改情况。上述监管举措于资管新规对于过渡期内的要求一致。同时,根据媒体报道,证监会已经初步制定了资管新规实施细则,并在征求相关意见,对于非标投资比例、嵌套确认、标准化资产范畴等给与了进一步明确,解决资管新规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由于资管新规与现有证券期货资管监管一致性很高,诸如资管新规里的杠杆要求基本与证监会此前要求的一致,资管新规在合格投资者方面的要求也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一致,所以券商期货相关业务操作与资管新规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在落实资管新规方面,更有优势。目前看,券商资管业务、基金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大量通道业务的清理,非标业务的整改,资管业务不合规嵌套的纠正。同时,由于资管新规不适用于资产证券化,而且也为FOF等也为留有发展空间,很多证券、期货机构大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加强在政策鼓励的资管领域寻求发展机会。


公募基金:跟分级说再见,向大发展迈进!


公募基金是监管较为严格的资管业务,业务操作规范性稿,因此整个资管新规对其影响不大。目前看,除了因银行理财调整所因起的资金端压力外,目前需要调整的是,第一,资管新规禁止公募产品进行分级和结构化,从目前看,我国仍存在大量分级公募基金,这部分基金面临整改和转型,诸如部分基金公司开始推动分级基金的转型。第二,资管新规中对于资管产品划分为四大类,并对每类产品从投资范围进行了界定,这与现行公募基金的监管要求有所差异,目前部分公募基金的划分与其投资比例并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第三,货币基金的估值方法问题。根据资管新规,除了符合条件的资管产品采用摊余成本法,其他资管产品均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净值化管理。实际上,金融危机后全球货币基金监管的重点之一就是估值方法的变更,由于货币资金采用摊余成本,给投资者的感受是不会出现亏损,但是金融危机期间部分货币基金是出现了重大亏损,因此美国率先推出了净值化管理的货币基金,同时对于投资国债的货币基金沿用摊余成本估值,此监管政策退出后,大量机构资金涌向摊余成本估值的货币基金,资金迁移非常明显,这也反映了机构投资者对于净值变动的厌恶。至于我国货币基金是否需要变更估值方法,市场目前众说纷纭,不过考虑到目前货币基金规模较大,还是应该平稳过渡,而且最好借鉴美国方式,能够给与市场一定选择余地。看欧美资管业发展看,公募基金是普通百姓的重要资产配资类别,在资管新规时代,将有较大发展机遇。


资管新规还在逐步实施过程中,这一划时代的监管政策,将带给资管行业更多变化,而且从金融危机后国外资管业务监管政策的持续变革趋势看,我国资管新规也仅是借鉴了资管行业的部分问题,未来资管行业的监管变革仍将持续,但是等待保值增值的投资资金依然在哪里,就看资管机构怎么能够在合规的前提下获取。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借用屈原的这句话与大家共勉。